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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


  • 对顾问单位日常经营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提出合法有效的解决途径,出具具有可行性的法律方案;


  • 审查、修改、完善顾问单位管理合同、各类经济合同等法律性文件;


  • 对合作相对方进行资信调查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针对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出具法律风险防范意见书;


对于合同签订、履行而产生的各种纠纷,本所将参与并实施协商、调解、出具《律师函》等相应补救措施,对于引发的诉讼或仲裁依法参与代理切实维护顾问单位的合法权益。


对应收款,本所将采取发送《律师催款函》、双方协商、仲裁、诉讼等方式,多途径、多渠道为顾问单位收回款项,最大限度地维护顾问单位的合法权益;


协助顾问妥善处理与客户之间发生的纠纷,同时为顾问单位在可能侵犯他人或被他人侵犯相关权益时提供我们专业的法律意见及建议;


参与顾问单位重大经营决策活动,保证决策的合法性,对相关法律风险提出防范意见,并参与实施;


应顾问单位要求,列席客户董事会及各种部门会议,下属公司会议等,并对会议内容的合法性、可行性提供法律意见;


协助顾问单位协调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定期或不定期的向顾问单位提供最新立法动态的分析意见;


对顾问单位管理及业务人员的进行法律培训,以讲解法律法规适用为主要形式,在提高顾问单位整体法律意识的同时,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降低经营管理成本,提高法律效益和社会效益;


顾问单位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服务体系


本所对委托单位提供法律顾问服务,采取有事相约请和定期上门服务相结合的方式。


本所定期安排律师到委托单位协助处理法律事务,每次上门的律师为一至二名,时间根据处理事务的需要灵活安排。


委托单位日常法律事务的处理,可即时与主协调律师联系,由主协调律师处理,主协调律师出差或有其他事务时,由其以最快速度安排律师工作组成员或其他律师解决。


委托单位如遇有重大事务的论证、谈判、协商需律师工作较长一段时间或需出差,由委托单位提前与主协调律师联系,由主协调律师根据委托单位的需要和律师的专业方向作出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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